各部门:为切实加强临时用工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效能,经best365官网研究,现对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用工部门对现聘用在岗的临时用工进行全面梳理检查,查当时用工手续是否完备、临时用工与其原所在单位劳动关系是否已通过正常或法律途径厘清、临时用工社保基金原所在单位是否已正常缴纳,形成临时用工风险评估书面说明于3月31日前交组织人事处。
2.临时用工日常管理考核由用工部门负责。用工部门于次月5日前将本部门所聘用人员的月度考核情况、工资发放标准等报组织人事处。
3.组织人事处统一制作临时用工工资发放表,经分管副校长、校长审批后送交财务处。
4.财务处依据组织人事处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发放临时用工工资。
5.临时用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用工部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用工部门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根据用工部门意见,按规定程序通知财务处停发辞职人员工资。
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