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作风建设确保廉洁过节“十二条禁令”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12月28日, 徐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化作风建设确保廉洁过节“十二条禁令”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八项规定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四风”是腐败滋长的温床。各级党组织要把是否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躬行“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治“四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和疲劳厌战,把治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纳入元旦、春节期间重要工作安排,从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带头示范,推动作风建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品行操守和优良作风,从元旦、春节拒收礼品礼金做起,坚决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筑牢拒腐蚀 、保廉洁的思想根基。
二、重申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十二条禁令”: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券、微信红包、有价证券、游戏装备道具、虚拟货币、支付凭证和烟酒、名贵特产类资源等财物;
2.严禁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3.严禁违规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7.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8.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参与赌博、变相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10.严禁任何时间酒后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
11.严禁在节假日值班或节假日工作期间饮酒;
12.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扰乱防疫秩序。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同根同源的内在关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十二条禁令”作为作风建设督查重点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以“节点”为考点,聚焦“关键少数”,对“四风”问题全面检视、精准施治。要精准把握重点、精准开展监督、精准处理处置,创新监督执纪执法方法,用新技术激活老方法,用新理念探索新办法,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以及岁末年初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坚决纠治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换届选举、民生保障等领域顶风违纪行为。
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严肃惩治,不断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连续出现违反禁令行为或者问题屡禁不止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对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后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治树并举和‘三不”一体推进, 把严格教育、 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及配套制度情况的“回头看”,以系统思维和系统治理实现查处-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推动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