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张令平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在查处张令平严重违纪违法案的过程中,甘肃省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向张令平行贿金额较大、情节恶劣的张某某、赵某某、胡某某等10余名公职人员和企业主,现已将其移送检察机关。
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在查处受贿犯罪的同时,重点查处巨额行贿、多次行贿问题,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黑色利益链,持续强化震慑效应。
据统计,2018年至2020年,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嫌受贿行贿违法犯罪案件511件,涉及641人。其中,对234名涉嫌行贿犯罪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目前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51人,法院已判决102人。
“在查处的受贿行贿违法犯罪案件中,工程建设领域最为集中,相关案件涉及160人,占涉及人数的25%。”甘肃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潘喆介绍,道路、水利、农业等项目建设,以及扶贫工程、市政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行贿人为在工程建设方面谋取巨额经济利益,常与掌握审批权、监管权、决定权的公职人员权钱交易。此外,在职务晋升调整、土地出让、司法等方面,受贿行贿行为也易发多发。
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受贿问题入手,顺藤摸瓜查处行贿犯罪。省纪委监委从查处的酒泉市委原常委、敦煌市委原书记詹顺舟,读者出版集团原董事长王永生,省农垦集团原董事长杨树军等29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中,立案查处行贿人122名。
“我们在查处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重点人、重点事过程中,注重发现在项目审批、资金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对不法商人的关照帮助,以及不法商人、请托人、特定关系人输送巨额利益的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查处领导干部受贿案件时,也逐一核实与其往来的不法商人、特定关系人提供资金的数额、次数、时段、方式、原因,综合研判资金性质,凡有请托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查处。
甘肃省纪委监委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舆情反映集中的征地拆迁、违章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群体性事件等,认真核查违规违法问题的审批手续、办理程序、实施过程、资金流向,如从中发现不法商人与公职人员之间存在不正当资金、经济和社交往来,综合判断行为性质,果断查处行贿问题。
此前,省纪委监委在查处一起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时,首先从项目审批入手发现该项目在选址、审批、建设、验收及拆除补偿等环节存在违规违法问题,在核查后进一步发现项目业主向多名公职人员行贿问题,随即对项目业主采取留置措施,并在查清事实后将其移送检察机关。
在严惩行贿者本人的同时,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其获取的不法利益依纪依法予以追缴。对于可以明确认定不属于正当财产性利益的,如非法减免土地出让金、各种税费、获取采矿权等,一般在调查阶段予以收缴;调查阶段无法收缴的,则在移送审查起诉时提出追缴意见,并配合司法机关追缴到位。
2020年7月,省纪委监委组织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初步建成全省行贿人员信息库,现已收入2018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涉嫌行贿人员信息和原检察机关管理的2015年至2017年行贿人员信息,共计1557条。
“这是我们遏制行贿犯罪问题的积极探索,通过信息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更精准快捷地掌握行贿人员情况,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廉政意见回复、地区行业政治生态研判提供便利和依据。”甘肃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云生说,今后还将延伸放大信息库功能,加强与税务、财政、金融、招投标管理等部门协作,探索建立行贿人员“黑名单”机制,定期公开曝光,增加行贿成本,让行贿者寸步难行。
“我们将始终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丰富调查手段,提高办案能力,坚决斩断权钱交易黑色链条,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甘肃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 王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