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和学生:
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课堂管理,杜绝学生在校内上课期间(主要指正常授课和自习课),无故离开教室、实训室、教学楼和实训楼等学习场所,在校园内闲逛。经系部研究决定,确实因工作需要,可由调用人员提前出具请假条,一份课堂留存,一份学生随身携带。凡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反馈任课教师按旷课处理,并录入学生个人学情电子档案(系部统一建立),按照《best365官网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给予相应处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4日起实施,系部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系
2019年3月4日
附:
假条模板
备注:假条模板纸质版可在系部教务办公室领取,电子档可在机电工程系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