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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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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卡通信息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6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徐经贸校〔2015〕47号

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一卡通系统的应用管理,以及各应用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联动,现将信息规范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信息

一卡通系统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由学工处统一提供,当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服务中心,更新系统信息。

一卡通所需学生信息有:学号、姓名、性别、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系部、专业、班级、照片、身份证号、手机号等,其中,班级请使用规范统一的简称。

二、教工信息

一卡通系统使用的教工信息,包括在职、退休、外聘教师及其他临时人员,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当人员出现变动时,及时通知服务中心,更新系统信息。

一卡通所需的教工信息有:工号、姓名、性别、部门、手机号、身份证号、人员类别(包括在职、退休、外聘、临时等)以及照片等。部门名称统一使用规范全称。

三、发卡和销卡

发卡和销卡由服务中心负责,所有发卡信息以学工处和组织人事处提供的信息为准,要确保录入或导入的信息准确无误。补卡严格按照业务流程,确保补卡的信息与卡挂失前严格一致。

学生离校和教工离职,要按照规定予以销卡。学生毕业(实习)离校、退学等,学工处应及时将信息提供给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在后台注销校园卡的所有功能。教工(包括在职、退休、外聘、临时等)离职或岗位变动,组织人事处应及时将信息提供给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销卡或调整卡权限。外聘教师离职时(按学期),应将名单同时提供给信息办,以注销门禁(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权限。

学生人像证卡新生首次发卡,由服务中心统一制发,并将信息提供给保卫处,补卡分别由服务中心和保卫处(走读卡)办理。学生人像证卡在学生办理离校时,由学生所在各系予以收回,统一存档并按期销毁。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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