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审〔2020〕12号
关于工会审计报告备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市教育工会:
为全面落实全总、省总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市总经审办对县(市)区总工会、主管局工会本级审计报告和对下审计报告及直属单位工会本级审计报告实行备案制度。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 备案内容
1、 县(市)区总工会、主管局工会本级审计报告及
对下审计报告。
2、 直属单位工会本级审计报告。
二、 备案资料报送时间
1、 县(市)区总工会、主管局工会、直属单位工会本
级审计报告2020年4月30日前。
2、 县(市)区总工会、主管局工会对下一级审计报告
2020年10月30日前。
三、 报送地点
徐州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办公室(新城区镜泊东路1号职
工之家)。
四、要求
1、严格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规定,认真组织对本级工会、下级工会的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经审会主任签字,并加盖经审会章。
2、各级工会经审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自行组织审计,也可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审计。
2020年3月27日
抄送:省总经审办
徐州市总工会经审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