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苏财资〔2017〕1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各主管部门、各区财政部门请于2017年3月27日前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本部门、本地区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报送市财政局。
2.市各主管部门、各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扎实做好行政事业资产报告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顺利完成。
3.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区财政部门统一使用《江苏省行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系统》进行报表的录入、审核和汇总(合并),该系统网址:http://zcqc.jscz.gov.cn(同2016年资产清查)。
4.各部门、各区在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3739486;行政事业资产年度报告系统技术支持:共创软件公司胡薇,联系电话:025-84810772转801、808、813、821、15950562890。
近期,我局将组织召开行政事业资产报表编制培训会议,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
徐州市财政局
2017年3月16日